向阳,力气和平安是不行的。

和内地人或是台湾人交谈的时候,我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就是 “新加坡人的中文都这么厉害吗?”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我其实不觉得自己的中文很好。因为跟这些土生土长的比,实在是自取其辱。可是又不愿意说自己的中文很差,因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从昨天开始在脸书上疯狂传发的视频里面就有一位名叫向阳的参加了中国新歌声的节目而一夜成名。他唱歌真的很行。我也觉得歌唱实力真的很好。但…美中不足的就是中文真的真的需要加强。毕竟是参加内地节目。站在新加坡人的角度来看,他的中文不是说非常差,可是站在国际舞台上,中文的水准就真的不怎么样。 我放上的视频少了他接受采访的那一段。如果有看的话就知道有很多用词不当的地方了。我希望当新加坡人跨出新加坡来到一个大型舞台上,能够为国人争光。但只是单单英文好是不足够的。我很由衷的希望国人到了内地台湾发展的时候,可以很自信的把中文说好。 当然我也会努力的把自己的英文补上。因为双语是我们的强项。在政府一直不断努力推广双语的政策底下,怎么样也不应该在语言能力上丢太大的脸。这是我尤其坚持的自尊。说好一口流利的中英文,能写能读能理解就是成功了。 有没有的一夜成名,不要有没有的中文水平。所以向阳你要加油了,为我国争光!

薛之谦 – 你还要我怎样

你说也许这样才是对的。 但感情里面没有对和错,只有想做和不想做。 “爱你到最后不痛不痒~” “至少分开的时候我落落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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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婆啦嘀哦 – 不将就

http://theevilwitch.com/wp-content/uploads/2016/07/2016-07-10-144830.wav 档案大约243mb左右,所以还是建议下载完毕了再听吧。 不知道为什么麦克风老是发出杂音。 好像又该买个新的麦了。 其实到了最后想说的是,不要因为那个人呆在你的身边就将就自己勉强去接受自己不喜欢的事情。 不开心的磨合就是将就了。

喜欢你这件事

星期三我们说好要试着通过视频一起吃早餐。 你说好奇怪。我说好尴尬。 可是早餐还没吃完电话不知缘故就挂断了。 我看着电话好久。等了又等。 咖啡凉了。胃口没了。 终于电话等来了。你说你把面包都吃了。 我望着自己桌子上的咖啡和剩下的饼干。 突然觉得好荒凉。 然后你说必须去打包行李回家了。 我问不是说了星期四吗? 你说昨晚妈妈打电话来让你提早回去。 我又突然觉得好反胃了。 想起了昨晚你玩到忘了时间。 想起了昨晚问你好不好去韩国找你时,你一点高兴都没有反而跟我说了你的诸多难处。 (其实不是不懂只是认清在他的世界里连30%都不到的时候还在帮他找借口)   我知道你用你的方式努力了。 我生气了你会哄我。我闹的时候你会和我讲道理。 我想做什么,你也会尽力的配合我。 但这种努力只是你的最低不是你的全力以赴。 相隔4500公里,可是总觉得我们的距离比这个更遥远。   于是当我拼命的想填补,才发现心里的空虚越来越大。 以前曾经有人说过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太用力 而是自然而然的两个人会走近。 今天我问我自己。为什么在这段感情里面这么累? 我才懂得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成为了一直追逐的那一个。 我一直认为要对得起自己。即使失败也要用尽全力。无怨无悔。 但因为你始终如一,相对的我更加疲惫不堪。   为什么喜欢这么简单的一件事 在我们这里变得这么难? 喜欢你这件事让我真的好累了。 放弃的念头一直辗转浮现。 有些东西很显然的不是努力就可以实现的。

所有的以为都只是欺骗自己而已

对我来说6月结束的太快。 6月在等待和期待之间一直慢慢熬着。 可是迎接7月时才发现有些事情真的不堪一击 本来应该有苦尽甘来的感觉 但结果就只剩下理智和情感上的拉扯 有你没你原来没有什么分别 总是为了让自己好过找各种理由接受所有让我觉得委屈的事情 可是知道吗? 当我已经不再觉得对你好是件会让我觉得值得的事情的时候 我就已经准备好离开 时间总是说明了一切 喜欢上一个人对我来说好不容易 我不可惜你 却可惜了自己的所有努力

MICappella – Best of 2015

最近喜欢听一些组曲。 你听过本地的MICappella 吗? 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 因为工作的关系常常会不小心的听到一些不错的歌。 不错吧?个个都好会唱。 而且这么好听,居然才刚过100K youtube views. 同志仍需努力。

我以为我找到了我的男主角 可是他又不见了

习惯埋头苦读沉浸在自己的黄金屋里头 周围的熙攘与自己无关 连喝着咖啡的时候眼睛依旧停留在书本上 于是当我终于完成了当天的作业准备要回家的时候 阖上书抬起了头 看见一个带着鸭嘴帽的男生 他独自的坐在隔壁桌翻看着一本中文书 也许是小说也许是散文 不管是什么书 那一瞬间他让我感觉到惊艳 我很少会用惊艳形容一个男人 我又偷瞄了几眼 一副黑框眼镜一身运动服 脚边放着和衣服颜色相衬的酒红色背包 我甚至并不觉得他很帅 但是翻书的那一幕让我印象深刻 就好像小说里的男主角出现在眼前 如果我写小说我觉得我的小说里面一定会有这样的一个他 我边收拾我的书包边偷瞥隔壁桌的男生 带着想留下却又没有理由不离开的心情离开了星巴克 我去了超市买了些日用品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始终记挂着刚才那位男生 于是我抱着再看多一眼的心态 再度有意的“路过” 星巴克 我的眼睛搜索着刚才所在的位置 远远看去似乎已经不在的感觉 刚觉得有点可惜的时候 我已经走到刚才自己读书的位置了 然后我看到了 同样的鸭嘴帽 可是他的鸭嘴帽向后戴着 对面坐着一个聊着电话 穿着黑色连身裙的长发女生 同样的翻着书的他 更加显得百般无聊 突然之间我觉得书里面的男主角 变成了小说里头的路人甲 之前有的惊艳和电流荡然无存 一瞬间变得好普通 因为自己的贪得无厌才把自己小说里头的男主角给摧毁 事后后悔了 原来有些难得的美好还是留在自己的想象空间里比较好  

// 于是 一把泥土 和水 涅了你 燃烧在五百九十度 成就 至死不渝的爱情 // 再 将手划破 和血 还有你 融合在炽热的窑窖里 成全 血泪交融的痴念 // 假如再得不到 我便将你摔烂 任你在窑里 受尽煎熬万劫不复 我将赤裸的躺在碎片之中 绝不辜负 永生永世永相随